司機版

(測試)違規及處置

  • 遲到 & 漏接漏送

    【漏接漏送】

    ◆停權25日

    〔 違約金5000 〕

    ※客服人員發現異常後聯繫不到司機,視同「漏接漏送」

    ※三個月內累積超過三次漏接漏送,司機將永久停權

    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
    【遲到】

    ☑5-10分鐘

    ◆停權7日

    〔 違約金500 〕

    ☑11-20分鐘

    ◆停權7日

    〔 違約金1000 〕

    ☑21分鐘以上

    ◆停權15日

    〔 違約金3000 〕

    ※超過29分鐘視同「漏接漏送」

    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
    【因遲到導致客戶自行搭車離去】

    ◆停權7~25日

    〔 違約金1500~5000 〕

    ◆第三次將永久停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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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【因遲到導致延誤客戶行程】

    ※除原遲到懲處外,依客戶原行程照價賠償行程費用及車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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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【停權轉違約金】

    ①違反承攬合約規定是以停權為主要管理方式,考慮司機生計等情況而設立違約金制度。

    如可接受以該項違約金賠償並保證不再犯者,公司才予以同意司機交付違約金。

    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
    ②如停權期間欲改以違約金賠償,需依照該項違規之原違約金金額辦理。

    ※無法依照天數比例折抵違約金金額

  • 疲勞駕駛 & 危險駕駛

    【疲勞駕駛 & 危險駕駛】

    ※包括但不限於 頻繁超速、蛇行、急煞、精神不佳、打瞌睡...等

    ◆第一次停權25日

    〔 違約金5000 〕

    ◆30天內發生第二次將解除合作,永久停權

    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
    【停權轉違約金】

    ①違反承攬合約規定是以停權為主要管理方式,考慮司機生計等情況而設立違約金制度。

    如可接受以該項違約金賠償並保證不再犯者,公司才予以同意司機交付違約金。

    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
    ②如停權期間欲改以違約金賠償,需依照該項違規之原違約金金額辦理。

    ※無法依照天數比例折抵違約金金額

  • 私下超收車資或未找零

    【私下超收車資或未找零】

    ※不接受以任何理由超收車資或未足額找零

    ◆第一次停權15日

    〔 違約金3000 〕

    ◆第二次將永久停權

    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
    【停權轉違約金】

    ①違反承攬合約規定是以停權為主要管理方式,考慮司機生計等情況而設立違約金制度。

    如可接受以該項違約金賠償並保證不再犯者,公司才予以同意司機交付違約金。

    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
    ②如停權期間欲改以違約金賠償,需依照該項違規之原違約金金額辦理。

    ※無法依照天數比例折抵違約金金額

  • 退單 & 退急單

    【退單】

    ※退單違約金為訂單金額的10%

    ※距離訂單時間180分鐘以上,可自行操作APP退單

    ※距離訂單時間180分鐘以下,需聯繫客服操作退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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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【急單】

    ※定義:距離訂單時間60分鐘內的訂單

    ◆退急單違約金500元

    ◆情節嚴重者停權7~1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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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【申請補回】

    ※如遇生病、車輛故障...等因素,提交相關證明文件,由車隊部審核後補回

    ※航班提早30分鐘 或 延誤60分鐘,可申請無扣退單

  • 服務態度不佳

    【服務態度不佳】

    ※包括但不限於 與客戶發生口角爭執、未協助上下行李...等任何造成客戶感受不佳而客訴之情事

    ◆第一次停權7~25日

    〔 違約金1000~5000 〕

    ◆第二次將永久停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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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【停權轉違約金】

    ①違反承攬合約規定是以停權為主要管理方式,考慮司機生計等情況而設立違約金制度。

    如可接受以該項違約金賠償並保證不再犯者,公司才予以同意司機交付違約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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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②如停權期間欲改以違約金賠償,需依照該項違規之原違約金金額辦理。

    ※無法依照天數比例折抵違約金金額

  • 低價攬客

    【低價攬客】

    ※定義:以不符合APP標價之金額攬客

    ◆第一次停權25日

    〔 違約金5000 〕

    ◆第二次將永久停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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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☑如因私下承攬車趟而導致違法行為

    ◆停權7~15日

    〔 違約金1500~3000 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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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【停權轉違約金】

    ①違反承攬合約規定是以停權為主要管理方式,考慮司機生計等情況而設立違約金制度。

    如可接受以該項違約金賠償並保證不再犯者,公司才予以同意司機交付違約金。

    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
    ②如停權期間欲改以違約金賠償,需依照該項違規之原違約金金額辦理。

    ※無法依照天數比例折抵違約金金額

  • 接單後自行轉派

    【接單後自行轉派】

    ※定義:訂單承接後非本人及其登記車輛執行服務

    ※該趟車資不予請款

    ◆停權25日

    ◆第三次將永久停權

    ※此項違規影響重大,不適用「停權轉違約金」機制。

    ※此舉同時已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,平台保留法律追訴權利。

  • 私下變更訂單

    【私自變更目的地順序】

    ※未依照訂單內容之地址順序上下車

    ◆停權7~15日

    〔 違約金1000~3000 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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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【私下要求客戶變更訂單內容或延遲出發】

    ※未透過客服,私自與乘客聯繫修改訂單內容

    ◆停權25日

    〔 違約金5000 〕

    ◆情節嚴重者將永久停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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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【不當要求客戶之行為】

    ※不得要求乘客攜帶任何物品或要求客戶行使各種行為

    ◆第一次停權25日

    〔 違約金5000 〕

    ◆第二次將永久停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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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【停權轉違約金】

    ①違反承攬合約規定是以停權為主要管理方式,考慮司機生計等情況而設立違約金制度。

    如可接受以該項違約金賠償並保證不再犯者,公司才予以同意司機交付違約金。

    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
    ②如停權期間欲改以違約金賠償,需依照該項違規之原違約金金額辦理。

    ※無法依照天數比例折抵違約金金額

  • 服務期間失聯

    【服務期間失聯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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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【服務期間】

    ⏱️定義:執行訂單前60分鐘至完成訂單後30分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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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※服務期間客服發現異常後聯繫不上司機

    ◆90天內超過3次將永久停權

  • 載客途中行車違規

    【載客途中行車違規】

    ※除了懲罰司機該行為衍生紅單之相同金額外,公司因此而發生之所有損失亦由司機承擔。

    ※如果因此而發生事故,保險公司不予理賠時,所有法律責任與賠償由司機自行負責。

    ※情節嚴重者公司有權無條件立即停止合作。

    ◆停權7~15日

    〔 違約金1000~3000 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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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【造成乘客恐慌不安】

    ◆停權10~25日

    〔 違約金1000~5000 〕

    ◆情節嚴重者將永久停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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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【停權轉違約金】

    ①違反承攬合約規定是以停權為主要管理方式,考慮司機生計等情況而設立違約金制度。

    如可接受以該項違約金賠償並保證不再犯者,公司才予以同意司機交付違約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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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②如停權期間欲改以違約金賠償,需依照該項違規之原違約金金額辦理。

    ※無法依照天數比例折抵違約金金額

  • 重大交通違規

    【重大交通違規】

    ※包括但不限於 毒駕、酒駕、公共危險及任何刑事案件

    ◆永久停權

    ◆公司有舉發之義務

  • 不服從公司規定

    【不服從公司規定】

    ※經車隊隊調查屬實

    ◆視情節而定,停權60日以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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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【態度不佳及言語不當】

    ※對公司內部人員有言語辱罵、三字經或威脅..等言行

    ◆第一次停權15日

    〔 違約金3000 〕

    ◆第二次停權25日

    〔 違約金5000 〕

    ◆第三次將永久停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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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【停權轉違約金】

    ①違反承攬合約規定是以停權為主要管理方式,考慮司機生計等情況而設立違約金制度。

    如可接受以該項違約金賠償並保證不再犯者,公司才予以同意司機交付違約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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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②如停權期間欲改以違約金賠償,需依照該項違規之原違約金金額辦理。

    ※無法依照天數比例折抵違約金金額

  • 未提供加購項目

    【未提供加購項目】

    ◆經查證,停權10日

    〔 違約金2000 〕

    項目如下:

    ☑安全座椅

    ※若客戶因司機 未準備、設備未能正常使用、設備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 而拒絕搭乘,視同「漏接漏送」

    ☑增高墊

    ☑舉牌服務

    ☑搬運行李上、下樓

    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
    【停權轉違約金】

    ①違反承攬合約規定是以停權為主要管理方式,考慮司機生計等情況而設立違約金制度。

    如可接受以該項違約金賠償並保證不再犯者,公司才予以同意司機交付違約金。

    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
    ②如停權期間欲改以違約金賠償,需依照該項違規之原違約金金額辦理。

    ※無法依照天數比例折抵違約金金額

  • 異常狀況未回報

    【異常狀況未回報】

    包括但不限於:

    ☑未順利接到客戶

    ☑未服務客戶,卻回報案件服務完成

    ☑行李過多導致無法順利承載

    ☑臨時加點或臨時異動項目

    ※經客訴或系統自動查核,車隊部查證後

    ◆停權10日

    〔 違約金2000 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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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如司機直接拒載,離開現場

    ◆停權15日

    〔 違約金3000 〕

    ◆第二次將永久停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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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【停權轉違約金】

    ①違反承攬合約規定是以停權為主要管理方式,考慮司機生計等情況而設立違約金制度。

    如可接受以該項違約金賠償並保證不再犯者,公司才予以同意司機交付違約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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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②如停權期間欲改以違約金賠償,需依照該項違規之原違約金金額辦理。

    ※無法依照天數比例折抵違約金金額

  • 車輛內外未保持清潔

    【車輛內外未保持清潔】

    《內部》

    ☑車內吸菸、嚼檳榔

    ◆第一次停權10日

    〔 違約金2000 〕

    ◆累計三次將永久停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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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☑整體內部空間髒亂或有垃圾

    ☑有煙味、異味

    ◆第一次 接到通知後立即到車隊部受檢

    ◆第二次停權7日

    〔 違約金1000 〕

    ◆累計三次將永久停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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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☑有私人物品佔用客人使用空間

    ※載客期間,依據租車附帶駕駛合約,不得有除駕駛之外之乘客、寵物或私人雜物,導致客人不方便放置期行李、物品

    ◆停權7日

    〔 違約金1000 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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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《外部》

    ☑未保持外觀清潔

    ◆第一次 立即到車隊部受檢

    ◆第二次停權7日

    〔 違約金1000 〕

    ◆累計三次將永久停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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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☑車輛外觀有明顯損傷

    ※立即停權並無扣全退已承接訂單,待車輛修復且經車隊部審查後,重新恢復權限並承接訂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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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【停權轉違約金】

    ①違反承攬合約規定是以停權為主要管理方式,考慮司機生計等情況而設立違約金制度。

    如可接受以該項違約金賠償並保證不再犯者,公司才予以同意司機交付違約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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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②如停權期間欲改以違約金賠償,需依照該項違規之原違約金金額辦理。

    ※無法依照天數比例折抵違約金金額

  • 未事先完成路線規劃

    【未事先完成路線規劃】

    ☑未設定或未使用導航,導致迷路、繞路、耽誤客戶預定行程

    ※切勿在客人上車後才設定導航

    ◆停權7日

    〔 違約金1000 〕

    【因故導致延誤客戶行程】

    ※除原遲到懲處外,依客戶原行程照價賠償行程費用及車資

    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
    【停權轉違約金】

    ①違反承攬合約規定是以停權為主要管理方式,考慮司機生計等情況而設立違約金制度。

    如可接受以該項違約金賠償並保證不再犯者,公司才予以同意司機交付違約金。

    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
    ②如停權期間欲改以違約金賠償,需依照該項違規之原違約金金額辦理。

    ※無法依照天數比例折抵違約金金額

  • 個人性不當行為

    【不當行為】

    包括但不限於:

    向客戶遞名片、推銷、饋贈、借貸、抱怨、損壞公司形象...等等

    ◆第一次停權7~25日

    〔 違約金1000~5000 〕

    ◆該趟車資不予請款

    ◆累積三次將永久停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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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【停權轉違約金】

    ①違反承攬合約規定是以停權為主要管理方式,考慮司機生計等情況而設立違約金制度。

    如可接受以該項違約金賠償並保證不再犯者,公司才予以同意司機交付違約金。

    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
    ②如停權期間欲改以違約金賠償,需依照該項違規之原違約金金額辦理。

    ※無法依照天數比例折抵違約金金額

  • 服裝儀容不整

    【服裝儀容不整】

    標準服裝:襯衫、POLO衫、長褲、包鞋

    嚴禁:(包括但不限於)

    ☑拖鞋、洞洞鞋、涼鞋

    ☑短褲

    ☑無袖背心

    ※經客訴,車隊部查證後

    ◆停權7日

    〔 違約金500 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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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【停權轉違約金】

    ①違反承攬合約規定是以停權為主要管理方式,考慮司機生計等情況而設立違約金制度。

    如可接受以該項違約金賠償並保證不再犯者,公司才予以同意司機交付違約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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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②如停權期間欲改以違約金賠償,需依照該項違規之原違約金金額辦理。

    ※無法依照天數比例折抵違約金金額

  • 載客期間違規接聽電話

    【載客期間違規接聽電話】

    載客期間應配戴「藍芽耳機」,隨時接聽客服、客戶來電

    ☑以手持方式使用電話通話,屬「載客途中行車違規」

    ☑使用擴音通話,致影響乘客,屬「服務態度不佳」

    ※經客訴、車隊部查證後

    ◆停權7~15日

    〔 違約金1000~3000 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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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【停權轉違約金】

    ①違反承攬合約規定是以停權為主要管理方式,考慮司機生計等情況而設立違約金制度。

    如可接受以該項違約金賠償並保證不再犯者,公司才予以同意司機交付違約金。

    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
    ②如停權期間欲改以違約金賠償,需依照該項違規之原違約金金額辦理。

    ※無法依照天數比例折抵違約金金額

  • 載客期間發生事故

    【載客期間發生事故】

    ※該趟車資不予請款

    ※依肇事責任判定,停權7~25日。

    ◆停權7~25日

    〔 違約金1000~5000 〕

    ◆累積三次將永久停權

    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
    【停權轉違約金】

    ①違反承攬合約規定是以停權為主要管理方式,考慮司機生計等情況而設立違約金制度。

    如可接受以該項違約金賠償並保證不再犯者,公司才予以同意司機交付違約金。

    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
    ②如停權期間欲改以違約金賠償,需依照該項違規之原違約金金額辦理。

    ※無法依照天數比例折抵違約金金額

  • 影響公司利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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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未依照專長及專業證照承接車趟

    如未依專業證照或專長,承接不符的訂單,經由客訴後查核屬實,依承接訂單金額全額退車資,並罰2000元。

    私下乘攬車趟而導致違法行為,經發現承接平台系統以外之客戶及衛星犬GPS定位非正常之行車軌跡

    如被主管機關稽查後開罰,除懲罰司機該行為衍生紅單之相同金額,公司因此而發生之所有損失亦由司機承擔;如果因此而發生事故,保險公司不予理賠時,

    所有法律責任與賠償由司機自行負責。情節嚴重者公司有權無條件立即停止合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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